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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9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商标)支持单位名单的通知时间:2020-03-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科园发〔2019〕24号)有关规定,经我委2020年第3次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小米科技等88家企业给予2019年度中关村商标资金支持。 公示期间(2020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如对支持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2019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商标部分)支持单位名单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联系人:秦大路,电话:88828917,传真:88828939,邮箱:lqin@zgcgw.beijing.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2019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商标部分)支持单位名单.docx |